南沙海事处依法查处违法作业渔船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近日,南沙海事处执法人员在依托无人机空中巡查结合CCTV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辖区重点水域常态化巡航监管过程中,发现并查处了一起渔船违法作业行为,对涉事渔船及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海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渔业生产安全与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2025年10月27日,涉事渔船“粤东莞渔6XX”在南沙邮轮母港码头前沿水域,存在撒网捕捞作业违法行为。海事执法人员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对涉事渔船进行了现场取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渔船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海上通航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和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考虑到该船违法时间较短,未造成严重不良危害,且积极配合调查并立即整改并保证日后不再重犯,符合减轻处罚情节。海事部门对涉事渔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对船主及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法规宣贯,强调了遵守海上交通安全规定的重要性。
此次对违法作业渔船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南沙海事处坚决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海上生产秩序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南沙海事处将充分利用“无人机+CCTV+海巡船”多途径监管机制,构建“海陆空”一体化监管网络,对各类海上违法行为持续严格监管,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